首页
1
商品介绍
2
国际合作委员会3
https://www.ch-subhealth.org/cn/ 社团法人中华亚健康协会
8

国际合作委员会


宗旨:在结合民间力量配合政府政策,以加强我国与友好国家之双边合作
      与交流,拓展对外实质关系,扩大国际活动空间。
 

 





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    本简则依据本会章程第二十三条订定之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第二章 任 务

 

第二条 本委员会之任务如下:

1、协助会员参与国际健康产业及推广活动之办理事宜。

2、协助会员国际健康产业资讯之搜集、介绍与推广事宜。并就大健康

产业商品、技术与服务提出相关之建议。

3、协助会员排除贸易障碍,并追踪其后续状况。

4、积极参与国际健康产业的贸易活动,扩大与各国商健康产业团体之

联系,促进双边或多边合作关系。

5、国际拓销经验交流与促进国际贸易、技术合作与对外投资。

6、其他本会会员商品、设备、应用系统、服务的贸易推广事宜。

  

       第三章 组 织

 

第三条 本委员会置主任委员一人,为无给职。由理事会互为推举提名,由理事

       长提经理事会通过后聘任之。其任期与当届理、监事任期相同,连聘得

       连任。委员会得设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人,由主任委员提名之,报

       请常务理事会通过后聘任之。主任委员应设委员会执行长一名,常态之

       工作人员若干名。由主任委员提名之,报请本委员会委员会议通过后聘

       任之。其薪资及各项费用支出,由委员会自行筹措支应。

 

第四条 本委员会系内部组织,应遵行本会章程所定之任务,并执行理事会交办

       事项,对外行文应报请常务理事会同意后以本会名义行之。

 

第五条 本委员会之业务经费,由委员会自行筹措支应,行政工作由秘书处给予

       必要之支援。

 

第六条 委员会得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议,由主任委员召集之,并担任会议主席
       ,
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议。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,由副主任委
       员
担任主席。

 

第七条 本委员会之决议,应有委员过半数之出席,出席委员较多数之同意,
       并
经提报本会理事会通过后实施。

 

第八条  本委员会之会议,理事会有权指派常务理事列席指导。本委员会主任
员经理事会通知应列席本会理事会议,提出工作执行报告,并列入
会议
记录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第四章 附   则

 

第九条   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,悉依本会章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。

 

第十条   本章程经本会理事会会议通过后实施,修正时亦同。

 

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本会107年9月27日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通过。

1143029